節能評估報告,又稱節能專篇分析報告和或節能評估報告。是由具有工程咨詢資質單位出具的有關投資項目如何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指標、實施低碳排放等措施而達到一定節能效果的專業性報告。
節能評估報告是各級發改委特定項目立項、申報、核準的前置性條件,只有通過節能評估評審同意,才能進行后續的報建工作。各地政府、發改委的規定不同,因此程序、辦理手續也不盡相同。 節能評估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簡稱,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各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管理的在我國境內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并編制節能評估文件或填寫節能登記表。對項目節能評估文件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或對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并將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表作為項目審批、核準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通過項目的節能評估,掌握該項目生產中能源消耗的種類和數量,分析項目的能耗水平及其生產用能效率,將項目能耗與國內國際水平及行業準入條件進行比較;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劃和政策,評價該項目能源利用的合理性、節能措施的可行性、工藝技術的先進性;以及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節能設計標準與規范。通過項目生產對浪費能源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客觀分析,評估項目建設合理利用能源和節能方案的可靠性,并根據促進技術進步的原則提出改進意見,以達到合理利用能源和節約能源的目的。 依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4號): 一、不用做節能(報告)評估的行業 1、風電站、光伏電站(光熱)、生物質能、地熱能、核電站、水電站、抽水蓄能電站; 2、電網工程、輸油管網、輸氣管網; 3、水利、鐵路(含獨立鐵路橋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內河航運; 4、信息(通信)網絡(不含數據中心)、電子政務、衛星地面系統; 二、除上述行業外,項目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均需做節能(評估)報告: 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 1000 噸標準煤; 2、年電力消費量超過 500 萬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