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是指依據我國水土保持法的有關規定,開發建設單位為了防止水土流失,開展水土保持工作而制定的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的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的內容主要包括擾動土地的整治率,水土流失的控制率,土壤流失的控制率,植被恢復系數以及林草的覆蓋率等具體內容。依據我國水土保持法的相關規定,有關建設單位必須嚴格依法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的原因,主要是我們面臨的嚴峻的環境形勢的要求,是保持水土的必須,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和相應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有效實施,將工程建設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程度盡可能地減小到最低程度,并有效地促進治理原有水土流失、恢復、改善和美化工程建設區及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推動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條件。通過方案編制為工程建設中的水土保持防治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從而增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周邊群眾的水土保持意識,為水土保持監督執行機構提供監督執法依據。對促進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規范化建設,加快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推動社會經濟建設,實現山川綠化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進行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的方法之一,起到工程建設前期預防的作用,我國相關條例對此做出了明確的說明,提供了具體的技術標準。
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需要的資料包括政府性文件(如備案通知書、選址意見的函、國有土地使用證等)、主體設計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巖土工程勘察報告)、主體工程相關圖紙(總平面布置圖、地形圖)等,需要注意的是,若項目與其他工程有依托關系,如調用土石方、拆遷(移民)安置、臨時征占地等,均應有相關說明性文件、協議或合同。